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年2月5日 星期三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9568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统招全日制2020年度内毕业的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6类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预计2020年3月底前发放到位,补贴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学校初审,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公示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网上自愿申报。即日起至2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建议尽量使用PC端登录注册 ) 

2.个人信息填写时,学院字段请按照所在学院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学院认领审核的情况! 

(二)系统审核(2月24日至28日)。系统校验审核仅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将分别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即日起至3月6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交由当地县级以上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在院系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四)材料报送

1.审核通过的,需提供所在学院盖章的纸质《申请表》、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已上传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学院留存一份,提交2份)。

2.各学院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形成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式2份分类整理,与汇总表顺序一致)一并报送至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hncj.edu.cn,报送截止时间:3月9日17:00前。

(五)汇总审核并公示(3月9日至25日)

学校将审核汇总各学院申报材料,并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进行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宣传到位。各学院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途径通知到毕业生,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各学院对学生做好解释工作。提交材料时可采取措施线上处理,没有接到学校返校通知,不要为此提前返校。

(二)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开展初审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教育。各学院要对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四)校级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尹老师18537506086,马老师18738420043,李老师18537505916

 

                                                     招生就业处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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